2月26日,據(jù)廈門市住房局發(fā)布消息,即日起廈門市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提供抵押物評估報告,所購房屋評估價以廈門市稅務部門的交易計稅評估價作為認定依據(jù)。
此前,購房者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需先找房地產評估公司出具房 產評估報告,待2至3個工作日收到評估報告后,方可向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或市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貸款。購房者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需要提供二手房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以及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評估報告等材料。其中,房地產評估公司會按二手房評估價值的2‰~4‰向購房者收取評估費用,以每套房產100萬元的評估價值計算,每份評估報告的費用至少2000元。
據(jù)悉,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辦事材料精簡后,不僅提升了購房者貸款申辦效率,還為購房者省下了房地產評估費用。經(jīng)本次調整后,購房者不需要再花時間等待評估公司出具房地產評估報告,可直接到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托銀行或市行政服務中心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職工購買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再需要購房者提供房地產評估報告,可省下該筆評估費。
廈門市住房局提醒,職工對以廈門市稅務部門提供的交易計稅評估價作為抵押物評估價有異議的,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仍可以選擇提供二手房評估報告或受理銀行提供的價值確認函。
來源: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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