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南京市土地儲備中心2月26日發(fā)布的一則通知顯示,將于3月1日召開2021年全市經營性用地擬上市地塊前期工作推進會議。
會議將根據最新自然資源部對集中供應住宅用地的要求,將今年商品住宅地塊上市的時間安排在4月、7月和10月。
此前有消息表示,國內將有22個重點城市實現土地出讓“兩集中”,即2021年發(fā)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過三次。22個重點城市除了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外,還有南京、蘇州、杭州、廈門、福州、重慶、成都、武漢、鄭州、青島、濟南、合肥、長沙、沈陽、寧波、長春、天津、無錫。
目前,除了南京,鄭州、合肥、天津等地也有已披露的官方文件顯示,2021年全年住宅用地將分三批上市。
鄭州通知稱,根據自然資源部2021年住宅分類調控精神的要求,結合鄭州市實際情況,自本通知下發(fā)起(2月23日),航空港區(qū)、鄭東新區(qū)、經開區(qū)、高新區(qū)、上街區(qū)禁止發(fā)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上述區(qū)域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由市局統一組織發(fā)布實施。
天津市則確定于今年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統一發(fā)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日期外,不得再發(fā)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
此外,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官網披露信息顯示,2月24日,潘奇副局長主持召開全市住宅用地調控工作部署會議,對2021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了部署。
來 源:房訊網
編 輯: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