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江蘇省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diào)整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根據(jù)該通知,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qū)域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首付比例調(diào)整為不低于房屋總價的20%。此外,對于購買自住住房并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進行了調(diào)整: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
無錫市還針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政策進行了特別規(guī)定。具體調(diào)整為: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2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3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30萬元。
來 源:房訊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