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國恒大集團公布了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
據公告,該公司的附屬公司,即轉讓方恒大地產集團粵東有限公司,與受讓方汕頭市恒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協(xié)議。
據此,轉讓方將其在項目公司中持有的65%權益,以人民幣1.38億元的總代價轉讓給了受讓方。出售事項完成后,恒大將不再持有項目公司任何股份權益。
作為交易的一部分,項目公司還將免除轉讓方及其聯系人的部分債務,金額為人民幣3.76億元。并同意于交易完成后,對轉讓方尚欠項目公司的人民幣200,000,000元負債將不計收利息、無違約金,于2026年12月31日償還。
公告詳細闡述了交易的主要條款、將予出售的資產、對價及債務抵扣、交易條件、利潤分配、項目公司及項目的資料等內容。其中,預期將就此次出售事項錄得收益約人民幣3.04億元。
公告顯示,項目公司由轉讓方恒大地產集團粵東有限公司持股65%,合資方(澳大利亞紅葉貿易有限公司)持股35%。該項目位于汕頭市濠江磊口至過溪洋片區(qū),合作地塊占地面積445.4畝,于2017年8月27日開盤,已售47.88萬平方米,涉及保交樓套數1145套。
由于恒大流動性問題,該項目處于停工狀態(tài)。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項目地塊、地塊上的在建工程以及地塊的房地產經營開發(fā)權沒有產生任何租金收入。
此外,受讓方汕頭市恒耀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由董和明、姚欣榮及羊錦喜分別持股39%、33%及28%。
來 源: 觀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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