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四個五年規(guī)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文)正式發(fā)布!兑(guī)劃和綱要》提出,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住房保障體系。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職住平衡。堅持因地制宜、多策并舉,夯實城市政府主體責任,穩(wěn)定地價、房價和預期。建立住房和土地聯(lián)動機制,加強房地產金融調控,發(fā)揮住房稅收調節(jié)作用,支持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資投機性需求。
加快培育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有效盤活存量住房資源,有力有序擴大城市租賃住房供給,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加快住房租賃法規(guī)建設,加強租賃市場監(jiān)管,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權益。
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完善住房保障基礎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流入多、房價高的城市為重點,擴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解決困難群體和新市民住房問題。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yè)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支持將非住宅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分配機制,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發(fā)展共有產權住房。處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關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健全保障對象、準入門檻、退出管理等政策。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健全繳存、使用、管理和運行機制。
來源:新華社
編輯:wangdc